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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监人手记 | 重启的审判

  • 时间:2022-07-15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刚刚接到法院通知,案件要重新审理,这下心里的石头可算落地了,多亏你们帮我解开了心结……”7月6日上午刚上班,我就接到了信访人李大哥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他激动不已的声音。

  放下电话,我不由得想起初次见他的情景。半个月前,我像往常一样在信访大厅接访,一位神色凝重的中年男子,手里提着一兜材料走了进来。

  “同志,我要反映个问题,县法院的法官工作失职失责,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

  “来,您先坐下,有啥事咱们慢慢说。”

  经过交流沟通,我得知这名中年男子姓李,几年前他将一辆机动三轮车当作废品卖给了张某,但没有对车辆进行销户。后来,张某驾驶该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死者家属将张某和李某一并进行起诉。但先前李某对此并不知情,直至收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他才知道自己作为连带责任人被强制执行了。之后,他先后两次向县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县法院一直未予答复。

  “我感觉可憋屈、可生气,县法院从头到尾都没有人通知过我打官司的事,最后就判决我输了,还要被强制执行,我认为法官严重失职失责……”

  为了精准研判举报的内容是否属于受理事项,我在安抚好李某的基础上,及时联系了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咨询相关法律规定,侧面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原来,在原审时由于李大哥和张某的住址相同,县法院的书记员便将相关法律文书装入一个信封进行邮寄,最后只有张某进行了签收。县法院审理后,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后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进入了执行程序。

  在摸清情况后,虽然法官没有明显失职失责的问题,但县法院相关人员工作不细致,可能存在违纪行为。我第一时间向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将这起信访举报转交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办理。后来,我又多次和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沟通,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督促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及时与李大哥联系,引导其提供证据和申诉材料提请再审。经过多方协调努力,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做信访工作不能简简单单把涉及法院信访件作为业务外问题处理,只有真正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重视他们的诉求,细心倾听、耐心引导、积极疏导,遇事不推诿,能现场解决的不拖拉,不能及时解决的做好解释,并帮助他们寻求解决的办法,才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信访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武陟县纪委监委 扈江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798cd3c68a40408fbdc29eaebe4d3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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