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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出台“护航支点建设12条” 实打实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 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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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督两保”推动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落实

  省纪委监委出台“护航支点建设12条”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的意见》。该《意见》包括了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12条措施。

  12条措施的核心要义是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在支点建设中做到“三督两保”,即督主体责任落实、督政策措施落地、督廉洁高效服务,保护市场主体活力、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意见》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地、机制完善、项目建设四个关键点,“室组地巡”联动,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加快建设支点的责任意识,推动重大发展战略落实见效。

  《意见》出台后受到各界肯定,被誉为省纪委监委“护航支点建设12条”。

  “《意见》既要求严查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又引导党员干部把握‘亲’‘清’政商关系;还坚持刀刃向内,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充分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这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信心和有力保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认为。

  “该《意见》把护航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的措施具体化、项目化了,是一份服务保障项目清单、施工清单,突出了一个‘实’字,体现了‘拼抢实’的作风,体现了纪委监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作为。”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李斌雄评价。(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陈怡懿)


  实打实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的意见》,又称省纪委监委“护航支点建设12条”,包含了护航支点建设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回应了社会关切。

  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把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履职尽责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及时向同级党委反映,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围绕省委各项重大战略的推进实施,列出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措施,跟进监督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偏差,严肃查处有令不行问题。

  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重发现和查纠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国企、金融、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

  ◆大力推进清廉湖北建设。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让干部在好风气中专心干事、安全成长,让市场主体在好环境中安心投资、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活力

  ◆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30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地。坚决纠治涉企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及时、兑现政策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新官不理旧账”以及为企业设置隐形门槛、搞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纠正涉企管理服务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等行业乱象和不正之风,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鼓励支持领导干部坦荡真诚与企业家交往。督促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动完善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促进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既要查清问题,也要切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涉案企业有关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慎用少用短用留置措施。

  坚持正确执纪执法导向,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做到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让干部在制度和规矩范围内放手干事、放心工作。

  ◆为担当尽责干部撑腰壮胆。对因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坚定予以支持保护,积极公开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