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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被红色预警追回的"误工费"

  • 时间:2022-07-22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以为利用自己工作之余的时间帮村里干活,领取一点劳务报酬无可厚非,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作为一名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我很自责……”日前,海宁市许村镇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老赵找到镇纪委监察办,将一张3000元的“误工费”退款凭证交给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

  这笔“误工费”,还得从上个月的一次预警说起。

  6月底,许村镇纪委监察办收到一条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发出的红色预警信息。预警信息提示,镇机关工作人员赵某涉嫌违规领取误工费。

  镇机关工作人员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是不得领取村级组织发放的误工补贴的。是误报?还是确有违纪行为?该镇纪委监察办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这笔“误工费”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

  调查小组一方面查找原始台账资料,另一方面实地走访了解具体情况,事实也随之“浮出水面”。原来,许村镇文桥村实施党建先锋示范路工程时,恰逢暑期高温天气,有较多工程量在清晨和下午四点以后施工。该村考虑到单独聘请监理人员费用较大,又怕没有人监管工程质量不达标,经班子商议后,决定邀请有工程管理经验的村民代表老赵进行监管。由于工程监管占用了老赵较长的工作外时间,文桥村向其支付了工程监管期间三个月共计3000元的“误工费”。

  “你帮文桥村监督党建先锋示范路建设,并领取‘误工费’,向组织汇报过吗?”面对调查组人员的询问,老赵惭愧地表示:“我错误地以为这是工作时间外的劳务报酬,不需要向组织汇报的……”

  “邀请老赵来帮忙监督工程,原意是想节省村集体开支,却没有意识到这么做是违反规定的,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文桥村党委书记许新强事后也后悔不已。

  问题查明后,镇纪委监察办要求文桥村结合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误工补贴发放情况清查,同时,将该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监委。

  最终,老赵因违规领取“误工费”受到诫勉谈话,文桥村党委书记许新强、文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阮启立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的处理,违规领取的3000元补贴全部退回。

  “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的全面推广为基层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打开了新路径,我们将持续发挥大数据的比对和碰撞作用,数字赋能智慧监督,助推监督执纪提质增效,让‘微腐败’无处遁形。”海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海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207/t20220718_65446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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