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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合江县:立足“查”聚焦“审”,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

  • 时间:2022-07-23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轮训这一个月,我从办案人员变成了审理人员,换个角度看案件的审查调查全过程,发现了很多平时自己不注意的细节问题……”泸州市合江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赵培元在参加完案件审理室的跟班轮训后,深有感触地说。

  赵培元口中的轮训,是合江县纪委监委推行的“审调轮训”制度。由室主任以下审查调查人员“一月一轮”到案件审理室轮训,交叉审理其他室查办的案件,通过角色转换,让轮训人员反观自身在案件查办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审调轮训”期间,审查调查人员参与讨论案情。(郭志达  摄)

  

  “审调轮训”仅仅只是合江县发挥案件审理“关口”功能,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的措施之一。近年来,合江县纪委监委通过“审调轮训”“审评同步”“查审互辩”等机制,倒逼审查调查质量和干部能力双提升。

  “这起案件审查用了103天,效率偏低,且存在文书管理、取证不规范等问题……综上,该案件评定为B等。”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富荣在审理某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时,对该案同时评分定等。

  为提升基层案件质效,该县建立了“审评同步”案件质效评查机制,所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均由审理组按照一定的标准及评分细则,对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处理、管理文书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办案效率由高到低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与此同时,干部监督室每月抽查全县已办结案件,对案件质效二次评估打分,并将打分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通报,以此倒逼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落实责任。

  “每当想到还要在常委会上通报得分情况,无形中就会‘紧张’起来,更加注重细节把控,主动对案件质量负责。”赵富荣说,“‘三道关口’不但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也大幅度提升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

  让审查调查人员“紧张”的,还有每季度的“查审互辩”案件剖析会。会上运用“复盘”思维,由办案单位选取1至2件典型案例还原审查调查全过程,再和审理组从内审、外查、审理等多个角度辩析交流,复检问题、盘点短板,厘清审查调查过程中的风险点和易错点,“以辩促变”,形成相互沟通、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通过复盘本案,我们对挪用公款类案件的证据标准、事实认定等进行了明晰,对易犯问题再次梳理,为以后办理类似案例提供了参考。”审理室主任罗庆兰介绍,去年以来,合江县已召开案件剖析会5次,对11起典型案件进行辩析,对案查过程中的22个风险易错点进行了全面复检。

  “打造‘铁案工程’,不能仅依赖审理这一道关口,需要查审双方共同发力。”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龚革川表示,将通过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内外联动等方式,循序渐进科学推进构建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的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增强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李克浇)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7/18/09dfdc6e888d4051a37df1c76703a5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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