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苍梧县旺甫镇红山村的甲林场和乙林场去年年收入多了25800元的事,还得从苍梧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苍梧县旺甫镇红山村党总支部开展巡察讲起。
苍梧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察范围。第五巡察组在一次查阅村级账目和承包合同时,发现苍梧县旺甫镇红山村甲林场、乙林场发包存在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问题。村集体的效益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增收致富,一分一毫都不容流失。”巡察组意识到这个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解决好。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立即兵分两路,一组深入村民代表和农户家中了解以前的和现在山林发包的市场信息,一组与村干部和相关承包人开展谈话。
原来,甲林场在1997年就已经承包出去630亩,承包期50年,而每年只需交承包金2000元,年租金3.17元每亩;乙林场在2006年承包出去约350亩,承包期50年,每年只需交承包金1600元,年租金4.57元每亩。
两个林场明显存在承包金过低,租期超出《合同法》20年上限的规定,但是现任村两委”干部在谈话中都认为这些是以前村委签订的租赁合同,怕麻烦,所以不想再去理会。
这属于‘新官不理旧账’,跟踪监督弱化问题,会使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马上整改。”巡察结束后,将问题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及时反馈给该村党组织。
在一轮摆事实、讲政策、谈后果后,村两委”干部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村立行立改,主动约谈承包方重新签订林场租赁合同,把甲林场和乙林场从2020年1月起承包年租金提升至30元每亩,年租金提高了25800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集体经济是基础,如何盘活现有集体资产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许多承包人长期低价或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造成村两委”会一穷二白”,运作困难,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苍梧县委巡察组积极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发现并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资产、资源承包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合同,通过民主协商或法律程序予以纠正;对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如数退赔,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为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保驾护航。(梧州市苍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