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局对某商住楼小区二层建筑依法处置,并于两个月内向我委反馈建议落实情况。”近日,天水市甘谷县纪委监委第二次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书。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发出的5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向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发出的关于某商住楼小区违法修建二层建筑一事的监察建议书未落实。经调查,因主管部门职能边界不明晰,导致发出的监察建议“挂空挡”。
针对该监察建议书的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组织专人,多次与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衔接,厘清责任划分,明确违反规划许可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职能部门,提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原监察建议,重新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监察建议,限期对某商住楼小区二层建筑依法处置,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开良方”。
找准问题只是前提,精准施治才是目的。县纪委监委对5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经过全面分析研判,提出了建立跟踪督促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追责问责机制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切实做实“后半篇文章”。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一把监督利剑,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精准开方、延伸发力,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掷地有声’,有效发挥好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李亚妹 编辑 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