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截至目前,暂未收到王某某等23名同志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近日,兰州市永登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集中决策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作出回复。
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扎牢政治监督“过滤网”,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
据了解,今年1-5月,县纪委监委对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1374人次开出“体检报告单”,其中提出否定性意见40人次。
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全面、客观、公正,县纪委监委建立“五室联审”机制。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联合审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予以答复;对有举报情况,并正在办理反映问题的,给出“暂缓”意见,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答复;对收到信访举报,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或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给出“否定”意见。通过层层“会诊”、严格把关,在综合审核意见基础上,提出廉洁审核初步意见,再由分管副书记审核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作出回复。
在审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严肃性、准确和规范。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对征求意见来函统一登记、统一回函,做到管理规范、有据可查。(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