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处长级干部杨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宏简历
杨宏,男,苗族,1961年9月出生,贵州晴隆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1年8月至1984年7月,贵州省晴隆县中营区蓝田学校教师;
1984年7月至1985年2月,贵州省晴隆县中营区公所工作员;
1985年2月至1986年7月,贵州省晴隆县莲城镇中心街居委会计划生育专职干部;
1986年7月至1991年2月,贵州省晴隆县志办工作员、科员;
1991年2月至1993年5月,贵州省晴隆县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副主任;
1993年5月至1996年1月,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6年1月至1997年10月,贵州省晴隆县政法委副书记;
1997年10月至2000年7月,贵州省晴隆县大厂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贵州省晴隆县司法局副局长、局长;
2002年11月至2011年9月,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
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
2015年5月至今,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处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