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处分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感到压力很大,无法安心工作。你们这样推心置腹和我谈心,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之前所犯的错误,思想包袱也减轻了,请你们放心,以后我还会努力认真工作,积极担当作为。”7月18日,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县水务集团下属正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开展回访教育时,陈某如是说。
去年12月,陈某因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加油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让他觉得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天台县纪委监委这次回访,终于让他放下思想包袱,重新调节好心态投入到工作中。
“原来总觉得纪委是冷冰冰的,只会处理人,但现在我深刻地感受到,纪委是关心关爱干部的,既有力度,也有温度。”陈某在接受回访时坦言。陈某还结合自身认识和体会,就加强对新进干部的廉政教育、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等工作向组织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这样的情形不是个例。今年6月,天台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全县集中开展“回访教育月”活动,对 2021年以来查处的且尚在党纪政务影响期的人员进行梳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跟踪回访,切实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关怀帮助,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重燃干事激情。
为推动回访教育精准化、规范化,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出台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回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回访教育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及时间安排等提出明确要求,根据“谁承办、谁负责”“谁联系、谁回访”的原则,分级分层开展回访教育,切实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在回访前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了解他们的思想现状、当前工作表现、生活状况等,‘一人一策’精准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做足准备工作后,再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同时向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了解情况。”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道,回访时,对没有真正认识到错误的,就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走出思想误区;对还没完全想通的,则进一步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解开思想疙瘩;对认错悔错态度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还会向组织推荐使用,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同时,天台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回访教育的成果运用,在回访结束后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填写《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和《回访教育汇总表》,在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将回访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对犯错的党员干部我们绝不能一‘处’了事,更应该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开展回访教育,我们既能保持‘惩’的力度,又能发挥‘救’的效能,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正向激励作用,真正打通执纪审查‘最后一公里’。”天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天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