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大哥,你的征地补偿款终于找到了!”清晨,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青龙厂社区群众普加发的庭院里来了两名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其消失九年之久的征地补偿款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2021年底,普加发趁着赶集火急火燎地来到街道纪工委反映问题:“2013年修建石红高速公路时,我家地被征用了4亩多,但发放补偿款的时候只有五六千元的青苗补偿款,还有十万左右的征地补偿款一直没给我。九年了,我跑遍了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都说找不到这笔钱,肯定是被人‘吃’掉了,不然怎么凭空消失了?”
送走普加发后,街道纪工委立即前往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了解当年征地补偿情况。
不出所料,因时间有点久远,工作遇到了不小的困难。纪检监察干部仅找到了当年征地时地理位置分布、面积测量等图表资料,其余难有所获。
为彻底弄清补偿款去向,街道纪工委督促街道办事处重新盘清当年征地补偿涉及的户数、补偿金额等相关资料。
正当事情毫无突破之时,街道纪工委收到了一封匿名反映青龙厂社区紫胶园小组组长方某某占用他人征地补偿款的举报信。纪检监察干部敏锐地察觉出事情非同小可,当日立马找到方某某核查情况。
“方组长,有群众反映你‘偷吃’了别人的征地补偿款,到底有没有这回事?”一见面,纪检监察干部就严肃地抛出了问题。
原本以为方某某会狡辩一番,没想到竟爽快地承认了错误,羞愧地低下了头:“当年我银行账户里多出了十万余元,一开始觉得应该是打错了钱,打算先放着,等工作人员发现了就会自动收回去。但一直没动静,我就起了贪念之心,昧下这笔钱还入股到了石红高速公路。这么多年来,其实我内心很不安,就是不敢说,今天终于说出来了,也解脱了,我真的做错了。”
经过后续详细调查了解,原来当年街道负责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是一名刚工作不久的临时员工,由于不熟悉工作,发错了补偿款,没多久还辞去工作离开了街道,所以才一直没人发现出了那么大的纰漏。
在街道纪工委的督促下,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刻检讨和反思,方某某也主动退还了占用多年的征地补偿款股金和股息十二万余元。(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纪委监委刘如元李月樵||责任编辑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