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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老吴的烦心事解决了

  • 时间:2022-08-12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这块土地困扰了我家这么多年,今天终于解决了。我及女儿满意调解结果。”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九村镇龙潭村鱼塘村民小组的老吴开心地在《信访反馈情况登记表》上签下了“满意”二字。困扰他多年的土地确权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事情还得从一份《督办通知单》说起。

  老吴的女儿向有关部门反映,属于其父老吴的一块位于梨树平子的耕地与澄江县国有抚仙湖林场相关林地存在权属争议,要求按照现行土地征用标准支付其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根据信访办件属地管理原则,该事项由澄江市纪委监委承办。

  澄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立即召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及九村镇有关干部集体研判。

  “这是一宗时间跨度长、情况交错复杂的信访件,我们之前已经多次找到老吴做思想工作,每次都不欢而散,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九村镇镇长说出了工作开展时遇到的难处。

  “是啊,我们有政策依据、也有卫星影像图斑,可老吴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听不进去我们解释。”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表示

  在研判会上,职能部门纷纷倒“苦水”。

  “大家别急,今天把你们叫来就是一起想想办法,我们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梳理清楚,再确定各部门需要承担的职责,之后再走访几户村民了解一下实际情况,总会找到突破口的。”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工作思路。

  随即,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参会的各部门组成核查组,先到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草局调取了该地块的相关图纸资料,再到市财政局收集了近几年出台的征地补偿文件后,进村入户,到群众家里走访了解该地块详细实际情况。

  经过一番取证、走访、查验,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早在2012年9月,经云南省林业厅和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批,同意将九村镇龙潭村委会干海子村民小组和抚仙湖林场林地的5.3438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挂牌出让给云南澄江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用地。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与抚仙湖林场签订了2.8152万元/亩的补偿协议,抚仙湖林场被征用的5.3438公顷国有林地范围中,就包含了老吴家位于梨树平子的耕地,但由于征地时疏忽了老吴的耕地,所以是否进行赔偿就不了了之,直到老吴的女儿反映后,相关部门才知道此事。

  查明事情原委后,市纪委监委再次召集核查组成员单位就老吴的土地赔偿事宜进行商讨。

  在会上,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领核查组成员单位就如何赔付、赔付金额进行详细讨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初步提出了按照现行政策9.6万元/亩赔偿老吴被征收的耕地。

  会后,市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一起找到老吴,就赔偿标准、政策实施范围对老吴进行了耐心解释和引导。最终,老吴同意按照《澄江市土地征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附着物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进行赔付,收到了12.58万元赔偿金老吴终于喜笑颜开,困扰他多年的烦心事得到了彻底解决。

  在之后的回访中,老吴也吐露了他的心声:“若不是纪委监委的同志用心帮我,我的土地问题都不知道何时才能解决。要回赔偿金不是我的目的,作为老百姓,更希望看到我们的干部能做更多实实在在的事情,造福老百姓!”

  针对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干部履职不到位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对九村镇、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6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吴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今后还将有很多群众的烦心事、困难事等待我们去解决,下一步,澄江市纪委监委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释放“办实事、抓落实”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努力让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家门口、就在身边。(张艾蕊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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