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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成为网络犯罪“帮凶”!

  •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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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的“帮凶”,方能织密严惩网络犯罪的“法治之网”。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例,提醒社会公众不要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或是因为一时疏忽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案例一:我市首例为跨境赌博网站提供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案件告破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成为大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有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接口,自建非法“第四方支付”系统,为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色情直播产业进行资金结算业务,套取、漂白非法资金,形成了网络黑产的重要一环。

  去年6月,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了一个犯罪团伙。该团伙利用多个自行开发、架设、运维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业务。针对此线索,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警方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以及犯罪方式等。

  根据分工,团伙中有人负责日常服务器维护,有人负责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有人负责联系在内蒙古、福建等地的“下家”拓展业务。在锁定嫌疑人所在地点后,专案组兵分多路,在天津、甘肃、浙江、福建、内蒙古等地同步开展抓捕行动,一举抓获孙某等7名嫌疑人,扣押电脑设备8台、手机17部、银行卡20余张,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经讯问,孙某等7名涉案嫌疑人对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同样触犯法律

  公安机关提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同样涉嫌违法犯罪。

  案例二:医院官方网站变成 “赌博荷官”

  今年3月,公安南开分局在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发现一个境外赌博网站,然而网络域名却是某私立医院的企业网络域名。

  发现情况后,警方与医院取得联系,并了解到医院从去年11月份开始就不再使用该网站,和运营商也没有继续续费。随后,办案民警与网站的运营商取得联系,经调查发现,虽然医院停用了网站,但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使得网站一直处于“脱管”状态,并被境外网络服务运营商购买、使用,运营成了境外赌博网站。因为该医院没有履行注销手续,当有人需要看病时,搜索该医院仍旧会显示此网址,点击后便误入了赌博网站。

  核实后,办案民警随即报上级部门对该网站采取有效措施。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以为停止为网站续费后,就与该网站再无关系,办案民警对此予以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并向其普及了相关法律规定。医院负责人表示,马上注销该网站,并会在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网站域名或服务器到期不想使用,一定要办理注销手续

  公安机关提示:近年来,一些网站弃之不用后不及时注销的情况时有出现,运营者认为不对主机和域名续费,网站就会自然关闭。而有些不法分子专门抢注有备案信息的到期域名,抢注成功后将该域名修改为赌博或色情页面,用于违法犯罪。这些色情、赌博网站很多存在木马病毒,网友一旦点击,极易感染病毒,如果是犯罪分子伪装的网络电信诈骗网站,网友一旦浏览极易上当受骗。因此,对于域名或服务器费用到期、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网站,一定要尽快办理注销手续,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等帮助的行为,还会涉嫌违法犯罪。

  案例三:出售“三件套”获利成诈骗“帮凶”

  “您名下的手机卡发送诈骗短信12000余条,不配合办案将有警察直接拘捕……”市民张大娘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自称某市公安局刑警。经过对方一番“忽悠”,老人将自己多年积攒的百万元积蓄全部打给了对方。

  接到张大娘被骗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案件侦办,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涉案资金中的10万元打进了一男子周某名下的银行卡,经讯问得知,周某曾以200元的价格,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三件套”(银行卡、手机卡、U盾)卖给了孙某。

  公安机关抓捕孙某后,孙某供述了其在网络上看到有人发布400—500元收购一个“三件套”的信息,于是利用开办劳务公司的便利条件,招揽务工人员,定期用面包车将他们送往周边省市办理“三件套”,从中获得差价收益的犯罪事实。

  顺着这一线索不断追查,公安机关挖出并抓捕了上线李某,现场查获“三件套”177套,用于验卡的手机7部。在后续的审讯工作中,办案民警掌握了李某及其“手下”将收来的“三件套”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的全过程,“三件套”最终是被转运卖往境外,供境外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使用。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8名涉案嫌疑人,他们分别交代了售卡、收卡、向境外电诈分子邮寄“三件套”1000余套,从中获利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

  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属于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提示: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都是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千万不能为了一点小利,出卖此类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面对犯罪分子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大家也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二维码等信息,对于闲置不用的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等手续。

  (韩雯 孟若冰)


原文链接:https://www.tjjw.gov.cn/html/news/2021/1018/86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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