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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弋江:阳光选房深民心 廉洁服务保顺畅

  • 时间:2022-08-18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花津南路以东地块840户重新选房相关信息要及时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复核。”近日,弋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对征收办有关负责人提醒道。

  此次选房涉及的群众点多面广,弋江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思想上从不怠慢,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全程搞好服务保障,全程跟踪监督,助力确保“阳光选房”顺应民心。

  弋江区纪委监委严把廉洁关口,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区征收办开展专题研究,就征收选房工作廉洁自律问题进行警示提醒,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区征收办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对选房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导区征收办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坚持立行立改,不留死角,做到每个流程、每个环节都有监督。

  “安置户代表也能参与到监督中去,真正公正公平公开,我们也更安心了!”选房户主张先生说道。

  “公示期间我发现我们家的顺序号有问题,复核后很快更正我的选房顺序号为736号并出了公告,现在政府的工作效率真的很高!”选房户徐女士说道。

  为充分保障被安置户的权益,针对花津南路以东地块的选房事宜,区纪委监委推动召开多次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风险评估会,制定重新选房方案,征求被拆迁户代表、街道、相关部门意见,并成立4个工作小组,保障原址回迁居民合理需求。区征收办及时将重新选房相关注意事项在区政府网站、大江晚报、选房现场进行公示。

  除此之外,区纪委监委对政策的咨询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征收档案的规范整理和调取等工作开展持续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推动选房工作落到实处细处。

  “把群众选房的事当家事,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我们工作的标准。为群众做好暖心服务,确保阳光选房深入民心。”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芜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5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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