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医药器械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对有行贿劣迹的不法商人或单位限定准入条件,严把资格审查关口,促进职能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依法经营……”日前,津南区纪委监委出台《津南区关于行贿人员市场资格准入“黑名单”工作办法》,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近年来,津南区纪委监委在查处本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将巨额行贿、多次行贿、长期行贿的行贿人作为查处重点,对29名行贿人立案调查,21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进一步释放出严肃惩处行贿行为的鲜明信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津南区纪委监委认真梳理近年来本区查处的典型案件,对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该《办法》,推动受贿行贿问题整治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办法》将‘黑名单’上的行贿人员分成‘主要关注’、‘重要关注’和‘一般关注’三类,对他们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津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据了解,该《办法》对行贿人“黑名单”的范围、分类和相关权限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主要关注”类的行贿人员严格采取禁止措施,对“重要关注”类和“一般关注”类的行贿人员视情形采取限制措施。目前已有50余名行贿人被列入“黑名单”。
“通过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行贿人祭出重拳猛药,提高行贿违法成本,不断增强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津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津南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黄歆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