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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困扰八年的闹心事终于解决了

  • 时间:2022-08-18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非常感谢大营街街道纪工委,感谢政府帮助解决了这个困扰我们八年的问题……”拿着签订好的土地复耕协议,何某向大营街街道纪工委干部连连道谢。

  事情还要从今年6月初的一天说起。这天上午,何某满面愁容地走进大营街街道纪工委郭书记的办公室,情绪激动,说要找领导反映她家的地被占用后就没人负责复耕的问题。

  “当时来跟我们宣传,说好的是施工完就复耕,保证会恢复成深耕地。你们现在去地里看看,就随便盖了一层薄薄的土,怎么耕种!”何某没好气地说道,“现在施工的人也走了,社区也不管,你们管不管?”

  “管,管,管!肯定管!大姐,别激动,是什么事情你慢慢说。”郭书记一边安抚何某的情绪,一边耐心听取何某的诉求。

  原来,年近六十的何某是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师旗社区一组的村民。八年前,按照石油油气管道施工设计方案,何某家一处两亩的土地被规划在施工范围内。按照施工要求,从2013年开始土地就停止耕种。至工程完毕,何某到地里查看时,却发现土地未按照施工前的承诺予以复耕。

  何某找到组上要求解决,小组汇报到社区,社区干部认为,复耕的责任应当由施工方承担,加上何某提出的补助要求社区也无力兑现,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导致何某的土地荒废至今。

  后来,何某开始不停地到村、社区和街道上访。村组、社区干部多次上门沟通交流无果,何某的怨气也越来越重。大营街街道相关领导也牵头多次组织协调,但何某一直不满意社区的补偿金额,事情一拖再拖。

  群众利益无小事。街道纪工委干部当即随何某来到地里查看,发现土地已经是杂草丛生,荒芜一片,土壤瘠薄,确实难以达到复耕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土地复耕的责任方的确应当是油气管道的施工单位,但在这一过程中,社区没能及时发现施工方未将土地复耕到位就草草收场,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掌握实情后,大营街街道纪工委先后多次协调街道综治中心、社区、村组干部,研究解决方法,在政策范围内给予补助。随着街道纪工委一次又一次地疏导调解,何某的态度也开始有了转变。

  7月25日这天,在第四次调解会上,经过郭书记的耐心劝导,何某终于同意签订土地复耕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社区一次性给付何某5000元补助金,并在30天内,负责对地块除草、翻地。

  何某心存感激地说:“日日想夜夜愁,今天这个困扰了我们八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红塔区纪委监委 郭健 宋婕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jijianrenshouji_0810/112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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