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知承揽村级工程项目违反廉洁纪律,但还是心存侥幸,给村里抹了黑,真是不应该……”近日,开化县桐村镇门村村村委会副主任谢某旺拿到处分决定书后懊悔不已。
今年4月,桐村镇纪委监察办在门村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时,一张备注为“谢某萍村口清水鱼养殖基地仓库亮化安装工程款”的发票引起了督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我曾听村民说起过谢某萍,她是村委会副主任谢某旺的女儿,村干部的近亲属不能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带着疑问,工作人员进一步走访周边村民了解到,谢某萍长年在外务工,没有回来承接过工程,但其父亲谢某旺在担任村委会副主任一职之前,就一直负责村里的电力工作,之前的几个电力项目也是他在忙前忙后。
“村里的电力项目到底是谁在做?”督查组工作人员找到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某兴了解情况。
“实际是谢某旺在做,我们虽然知道他作为村干部不能承揽村里工程,但是出于交给‘自己人’放心、此后方便维修等考虑,最终还是决定将一些电力项目交给了他……”面对督查组工作人员,范某兴知道再也无法隐瞒,便交代了实情。
原来,2020年4月初,因知晓用自己的名字无法获得工程款,谢某旺便以其女儿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水鱼养殖基地仓库、甜柿基地仓库电力设施安装施工合同,同时还负责全村93盏路灯的维护工程。工程完工之后,共计17215元的工程款全部打到谢某萍账户中。
2022年7月,谢某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全部收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某兴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监会主任童某民受到谈话诫勉处理,其他村两委干部及文书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自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桐村镇纪委监察办累计督查镇、村两级工程建设项目13个,下发督查交办单3份,开展警示教育13批次235人次。
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桐村镇纪委监察办立即召开村干部大会,对谢某旺案件进行通报,要求各村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同时,该镇纪委监察办围绕招投标程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方面,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用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开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