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阳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阳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清水土家族乡党委原副书记李永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永刚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赠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永刚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