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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 时间:2022-09-09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接到第三季度‘宿州好人’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我们立即进行审查,及时进行反馈。”这是萧县纪委监委从严从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的一个缩影。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真实、准确、全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萧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从严格审核程序入手,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全面体检,织密选人用人监督网,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4批次、1778人,其中提出否定意见4人次。

  严格规范征求意见回复程序,防止党风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在接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牵头,分别征求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科室意见,联合审查是否存在信访举报、党纪政务处分、工作失职失责、作风纪律松弛、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提出初步审查结论,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并根据审定意见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为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效率,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三个“第一时间”机制,即接到组织部门发来的征求意见名单后,第一时间启动廉政审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送相关部室办理;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对反映拟任人选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对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查结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在最短时间内排除疑点、查清问题,既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坚决不让“问题干部”蒙混过关。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肃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章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室负责人首先把好自己的廉洁关、人情关,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出具意见。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5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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