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此次从14个县(市、区)各抽调1个巡察组,组成14个市级提级交叉巡察组,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一托二”方式,对28家县(市、区)重点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前,市委巡察机构综合研判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提级交叉巡察方案。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巡察后,实行评估制度,向被巡察党组织收集巡察组及组内成员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接受各界监督。(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