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理解不透彻、不深入,以为打个‘擦边球’没太大关系,现在想想实在太不应该了……”近日,德清县钟管镇茅山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某荣接到处分决定时羞愧不已。
此前,钟管镇纪委监察办收到茅山村群众举报,反映姚某荣在2011年利用职务便利占用本村回南组参保指标,为其户籍是该镇东千村的岳母弗某某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随后,钟管镇纪委监察办立即成立调查组,根据群众举报内容开展深入核查。
据悉,群众举报的问题涉及德桐公路扩建、杭湖锡线航道改造两项工程,加之时间跨度较长,调查组遂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查阅原始参保资料,一路负责走访约谈相关人员。经过对参保人员的逐一排查,调查组发现弗某某确实是在名单内,且另有朱某某、岑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等4人也不具备参保资格,而朱某某正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钱某洪的妻子。
事实逐渐清晰起来,调查组找到姚某荣进行谈话。
“你岳母弗某某的户籍一直在东千村,且未被征用土地,她2011年的参保指标是怎么来的?你清楚吗?”调查组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当时担任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负责办理具体参保业务,因有些符合条件的村民不想参保,就多出了几个名额,我错误地以为这是多余的指标,不办理也是要作废的,就想着把其中一个指标给我岳母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姚某荣只好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
“你是怎么操作的?”
“我在填写参保的申请资料时,将岳母的户籍地改成了‘茅山村回南组’,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发现。”姚某荣越发惭愧。
“我们还发现朱某某也未被征地,不符合参保资格,你为什么还给她一并办理了参保手续?”调查组继续追问。
“朱某某是老书记钱某洪的妻子,他知道村里有多余指标后,就让我给他的妻子也办下参保手续。”姚某荣答道。
“参保名单有经集体讨论吗?”
“应该是没有……”姚某荣支支吾吾地说。
经进一步核实,因姚某荣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参保对象未予初审,且未将参保名单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而是在填写申报资料后直接逐级上报,致使本村未被征地农民岑某某、张某某、吴某某也使用本村其他村民小组指标参加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2022年6月,姚某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8月,钱某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结合此次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钟管镇纪委监察办举一反三,面向全镇20个村(社),开展了一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和“三资”管理情况的专项清查,严肃纠治村干部优亲厚友、任性用权等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专项清查,发现问题10个,建立完善制度2项。
(德清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