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昌县交通局公路站原站长李善麟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8月17日,李善麟在项目招标结束后,接受中标单位负责人宴请。2022年6月,李善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赵振华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赵振华先后3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2次收受案件当事人所送白酒等礼品。2022年4月,赵振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