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乡镇未按期结案3件,协审反馈未整改问题6个,请抓紧落实并反馈。”近日,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通过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对基层自办案件进行线上“回头看”,对未按要求整改、未上传系统结案等问题逐一进行评查反馈,并在系统内通报。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近年来,丽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在评查“诊疗”案件质量、培养专业人才、创新审理方式、深化协同合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为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诊疗”作用,丽水市纪委监委建立日常评查、交叉互评、年终评定的“三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通过开展“室组地”联合评查、交叉评查、专项评查等形式,推动评查常态化、方式多样化,有效传导案件质量压力。今年以来,该市已联合抽查基层案件72件,发现定性、程序等方面问题253条,提出规范意见30条。
打造正规专业人才队伍是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该市纪委监委汇总分析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汇编印发《常见违纪违法与职务犯罪行为证据审核标准与条款适用指引》《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案件办理模拟卷》等业务参考资料,搭建“审理小课堂”学习平台,通报共性、突出问题,实现以评促学、以学促提,并通过评选“优秀案件”“优秀案卷”,增强干部办案的精品意识。同时,各地加大对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如龙泉市建立了“案件审理人才库”,科学筛选、分类培养;庆元县实行“交叉评查+培训”双融合模式,在现场实战中提升干部案件办理能力。
立足基层力量不足、业务不精、人情干扰多等突出问题,丽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审理方式,筑牢案件质量堤坝。如遂昌县建立案件“区域协作片抓块审”试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质量一体的案件审理格局;莲都区优化升级“一案一查一反馈”机制,变“一年一查”为“一案一查”,变“集中整改”为“即查即改”;龙泉市定期对基层案件实施“红黄绿”三色预警,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为深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该市还着力优化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如青田县联合司法机关开展学习研讨,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疑难案件法检会商等机制,实现法法有序高效衔接;松阳县完善纪检监察室办案内审制度,避免案件“带病”到下一环节,确保案件办理“优质全流程”。
“我们将继续紧盯案件质量不放松,以更精准的思维、更严实的标准、更有效的方式,切实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丽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吴春雨 赵虹菁 廖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