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报曝光

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二十七)

  • 时间:2022-09-24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一、玉溪市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监管中“责任悬空”、消极应付,履职不力的问题。

  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落实《玉溪市江川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不到位,自2020年以来未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巡检,每年仅由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后上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同时,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履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后“无动于衷”,既未严格督促整改,又未按规定将问题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导致7家单位办公用房不符合规定的问题长期未得到整改。直至2022年5月,在有关部门督促下,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才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和督促整改。2022年7月,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受到通报问责,江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亚斌受到诫勉问责。

  二、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勐捧镇人民政府对木炭厂违规生产污染环境问题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整改期限“一拖再拖”的问题。

  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牵头、勐捧镇人民政府配合,对某木炭厂违规生产污染环境问题多次进行监督检查,两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于2021年11月10日前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场地原状”。但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监督执法工作和勐捧镇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工作均仅停留在书面上、口头上,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该木炭厂仍在继续生产活动,污染环境问题多次被群众投诉。2021年11月22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再次对停产及拆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发现该厂虽停止生产,但未拆除生产设施的情况下,未进一步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直至2022年1月,再次接到群众投诉,监督检查发现该厂“死灰复燃”,未拆除的设施正在烧制木炭。经多方督促,该木炭厂现已全部拆除、场地恢复原状。2022年8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勐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刚竑受到通报问责,勐捧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lingyaowen_0919/1134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