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监督任务面前,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今年7月以来,面对台风“烟花”的强势来袭和国内疫情的多点发生,浙江省宁波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监督任务的响应机制——“1+1+11”专项监督工作法,以此联动职能部门,确保疫情防控和台风防御工作有序高效。
提前预案,监督力量迅速集结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监督任务,快速反应是关键。宁波市纪委监委提前制定预案,对人员分工、响应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这套监督预案平时处于“静默”状态,但只要按下响应按钮,预案便被迅速“激活”,相关人员按照事先分工,奔赴一线,既督又战。
防御台风“烟花”就是一场实战练兵。根据水利部门消息,7月25日凌晨1时,三江口高潮位预报为3.8米至4米,远远超过警戒水平。得知险情,宁波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1+1+11”专项监督,纪律监督工作组迅速集结力量,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纪律监督工作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分工负责,根据监督内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联动单位参与。工作组设1个综合组、1个信访组和11个监督检查组。11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全市10个县(市、区)、市直部门及重点开发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预案的人员是相对固定的,响应时间也有明确要求,确保快速反应。”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动态调整,监督重点精准明确
“迅速了解白峰和梅山等重点区域、村社封闭管理情况,核酸检测和封闭区域生活防疫物资准备情况……”8月11日,宁波舟山港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就是命令,北仑区的监督检查组被立即“激活”。
为使监督更精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每日更新推送,由综合小组按照监督检查工作会商要求,结合前阶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各地各部门报送情况等,及时更新推送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监督,直奔现场、直击重点,督促职能部门单位履职尽责。8月中旬至今,北仑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组共对953个单位、街道、村(社区)、海港口岸、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18个,提出工作建议207条。
信访是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民意的晴雨表。“烟花”台风期间,宁波市纪委监委接到某企业反映:受台风影响企业受灾,寻求余姚市梨洲街道帮助时,电话接听人员态度较差。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快查快办机制,转交余姚市纪委监委进行核查。梨洲街道纪工委第一时间与企业进行电话核实有关细节,当得知企业缺少救灾物资后,立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携带皮划艇、手电筒、矿泉水等救灾物资,蹚水进入企业,帮其解决难题;同时,对信访情况开展核实,教育疏导因长期坚守在一线而产生负面情绪的工作人员。
闭环管理,发现问题即知即改
突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点任务的监督,督促问题即知即改,打牢“补丁”,及时修复。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该市纪委监委将“双签字”纳入专项监督工作法之中,实现问题发现和处置的闭环管理,运用数字化平台做到共治共享。
台风刚过,疫情又吃紧。8月11日,一份来自该市纪委监委纪律监督工作组的《问题函告单》,让宁波海关党委绷紧了神经。原来当天一早,在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进行疫情防控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机场国际货物到达检疫区工作人员都佩戴了口罩和防护面具,但海关工作人员未佩戴防护面具,存在风险。
当天,纪律监督工作组就起草《问题函告单》,发给责任部门——宁波海关党委,要求抓紧整改,并同步抄送给分管副市长。宁波海关党委立即落实整改,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纪律监督工作组。
目前,“1+1+11”专项监督工作法已在台风“烟花”和疫情防控中运用实践,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1906人次,专项监督检查单位(点位)2970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13个,提出意见建议5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