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免了3个月、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截至目前,我所承租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店铺已被减免租金12万元,给我减轻了不少压力。”近日,开封市未来阳光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文龙高兴地对专项监督检查组的同志说。
为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帮助中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解难纾困,开封市纪委监委联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等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给予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免收房租优惠政策。
自减免政策实施以来,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租金减免主体、对象、时间、程序等关键问题开展精准监督,跟踪查看直管非住宅公房台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情况表等材料,确保惠企利企政策传递到实际承租户的手中。同时,走访摸排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解承租户诉求,实地检查各单位在落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方面的进展情况,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在专项监督检查组的监督推动下,市住建局工商用房管理处已发放减租通知528份,接收410余户承租人递交的减租申请,预计减免租金约700余万元,已累计减免租金310余万元,惠及143户承租人。
针对目前尚未完成的租金减免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组督促工商用房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租户的燃眉之急,为中小微企业实现复工复产提振信心。
“房租减免政策落地生效,有效减轻了中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得到了承租单位的一致好评。”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抓好减免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及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工作,及时总结监督工作经验,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王丹丹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