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出台,为我们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更加有力有效地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注入了底气、力气和勇气。学好《规则》,重在认真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运用……”
“我们应该仔细对照《规则》要求,深入查摆当前开展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尽快补缺补差……”
在近期召开的宁国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徐荣星、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永松分别联系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工作感悟。
自《规则》印发以来,市纪委监委将其列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能力的必学内容,不仅在该市举办的第二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为派驻机构干部靶向定制课程,深度解读派驻监督工作要点,而且要求派驻机构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强化自学,深刻领会把握《规则》的内容及要求,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有纠正不力的情况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映……”不久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宋爱华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规则》中“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这一命题的理解,并积极撰写《对“一把手”监督的探索和思考》调研文章。
据悉,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规则》要求,与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充分沟通、深入研讨,制定出台《宁国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协作机制》,围绕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三重一大”事项、资金监督管理、财经纪律执行以及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建立五项机制,落实落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推动形成“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同时,针对市财政局(国资委)的2名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风廉政专题会商会议上及时通报处分决定和监察建议,并督促市财政局(国资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实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