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参加此次谈心谈话,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性,更加牢记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接下来,我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绩溪县某乡镇副镇长在接受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以下简称协作区)开展的谈心谈话后表示。
为进一步推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的落细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近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研究印发《协作区推动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促使乡镇党委更好地履职尽责。
据悉,该县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者直接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聚焦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协作区通过列席指导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以及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乡镇党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调研、督促办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投诉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此外,该县还探索建立健全报告评议、廉政约谈、责任追究三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明确各乡镇党委每半年向所属协作区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协作区根据工作情况适时约谈乡镇和行政村相关负责人。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或对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
自开展驻点办公以来,该县3个协作区聚焦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1次,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20次,到乡镇、村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调研16次,与乡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75人次,督促解决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受理投诉问题40个。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协作区的一线监督作用,着力构建重点突出、重在日常、失责必问的全覆盖监督体系,推动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一体落实。”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