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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全链"指导 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 时间:2022-11-02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本案违纪事实清楚,办案程序符合流程,但是案卷中涉及事实证据方面缺少工程合同书、证人身份信息,所引用条例不全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未对当事人违纪所得予以暂扣。”日前,海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对基层案件进行协审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单式意见回复,并要求属地尽快补正案卷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办案力量有限,而案件具体情况又往往形态各异,我们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提高镇街案件办理的质量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高玉勇表示,据此,该市纪委监委以案件协审为核心,加强案件审理室对基层纪检组织在案件审查调查、处分执行等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核把关,以确保案件处理不留死角。

  为规范基层纪检组织的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手续,把好“事前”关,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编写了《基层案件文书样式与操作指引》。在《基层案件文书样式与操作指引》中,基层纪检组织的谈话笔录、证据调取、程序审批等书面文件格式进行了统一,同时,在每个文书旁进行详细注解,具体注明各个文书栏目需要填写什么内容,以及要填写相关内容的党纪和法规依据。这样的注解,让基层纪检工作人员的感知更为直接,而具体操练的过程也就成了学习强化的过程,大大提升了指引的实操性。

  在案件协审过程中,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事中”关键环节,对协审过程中发现的程序和证据等问题进行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要求基层纪检组织进行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错误则予以重点标记,倒逼基层在案件办理上严格依规依法,从实量纪处理,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规。“原本总觉得案卷材料少了点啥,协审反馈的意见让我一下子醍醐灌顶,也让我在接触不同类型的案件时有了底气。”海宁市马桥街道纪检干事姚雯楠在接到案件审理室协审反馈的补充材料意见后颇有感悟。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基层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守好协审“事后”关卡。在协审工作完成后,市纪委监委均要求基层纪检组织对涉及人员的年终考核、奖金发放、职级晋升、会议通报等方面,按照处分的不同等次,及时向案件审理室反馈证明材料,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此外,为方便基层纪检组织清单化落实处分决定执行,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创新性汇编制定《海宁市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白皮书”,逐项列明所需执行的具体内容、处分影响期以及考核影响等事项,以让基层纪检组织有据可依。

  “基层案件虽然‘小’,但是所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处理得不到位,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可能会很大。因此,基层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全过程严把案件质量关。”海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办理乡镇(街道)报送的协审案件108件,反馈《协审反馈问题清单》56份,有效提升了基层案件质量。

  (海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8/t20220825_6800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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