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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不是违纪的借口

  • 时间:2022-11-02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妻子的保险业务业绩那么好,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手中的权力,受到我职务的影响。”面对审查调查人员,想起自己此前做的种种错事,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练市分局局长叶某某深刻地忏悔。

  事情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2022年3月,南浔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练市分局局长叶某某经常向其下辖的企业主推销保险,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严重破坏了练市地区的营商环境。

  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开展核查。核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叶某某所推销的保险业务中,经办人几乎均为“姚某某”,而这个“姚某某”正是叶某某的妻子。工作人员还通过调阅保险材料发现,姚某某此前的销售保险业务并不多,在他丈夫当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练市分局局长后出现了业务量剧增的情况。

  随后,核查组向购买保险的企业负责人逐一取证,见到核查组工作人员的那一刻,他们纷纷倒起了苦水:“说实话,我不想买保险,但一想到叶某某对我们企业有日常监管权,怕驳了他的面子,就只能买了。”

  随后,核查组找到叶某某进行询问。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叶某某一开始斩钉截铁地表示,这是他人的诬告陷害,但当他看到调查人员拿出的合同和发票时,只能羞愧地低下了头。

  “其实,我对我老婆做保险销售本来持反对态度,后来,她一直软磨硬泡,叫我帮忙,我又不好推脱,也就慢慢地在各种场合有意无意地向一些老板推销起了保险。”叶某某说道。

  经查,2012年至2019年,有8名练市企业主从姚某某处购买了各种类型的保险,总金额达100余万元。同时,在调查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下,叶某某主动交代了其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礼卡,接受宴请及让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报销个人费用的违纪事实。

  2022年8月,叶某某因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退缴违纪违法所得19万余元。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以“亲情”为借口,把公权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党员干部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全心全意服务人民。

  (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209/t20220923_70205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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