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阜阳市委批准,阜阳市纪委监委对安徽阜阳三里湾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原书记、主任臧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臧强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滑坡,纪法防线失守,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储值卡,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从单位账外资金报销,违规领取薪酬;擅自将财政专户资金挪作他用,违规设立“账外账”,将应入单位账户资金账外保管;处心积虑转移、隐匿、侵吞单位账外资金、单位公款;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收储、粮库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出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擅自决定预付工程款,致使该款无法追回,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臧强身为粮食系统成长起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强化政治担当,廉洁用权,守好粮袋子,但其将手中权力变成敛财工具,利欲熏心,“靠粮吃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等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阜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阜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臧强开除党籍处分;由阜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