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纪委会议

南阳:学深学透抓落实 聚焦聚力促发展

  • 时间:2022-11-09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宏伟蓝图催人奋进,勇毅前行再续华章。连日来,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学思践悟、以学促行,不断增强工作谋划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以更加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奋进新征程,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南阳市纪委监委将清廉南阳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强化监督制约,创优清廉单元,厚植廉洁文化,让清廉成为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鲜明底色。持续探索实行“三清单一派单”制度,及时梳理日常监督重点事项和紧急任务,明确主要内容、牵头部门、承办部门、时间节点等,以年度、季度、临时性清单形式定期派单,加强提醒,督促落实,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推动日常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深入推进“转提促”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直面问题,重点突破,查纠并举,标本兼治,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基层基础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卧龙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制定监督清单,聚焦项目建设持续开展监督检查。3个督导组紧盯助企工作成效、职能部门工作机制运转情况、惠企政策落实等内容,对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尤其是6个建设进展低于时序进度的项目进行督查,并召集相关部门集中研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短板不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实际困难,积极想办法、出点子,以有力举措推动项目建设提速降本增效。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仅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任务。新野县纪委监委坚守人民立场,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执法的实际成效,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放管服效”改革等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找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怕慢假懒乱”等问题,做实做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截至目前,5个监督检查组深入15个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共发现问题线索10余条。

  社旗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清廉社旗建设紧密结合,持续推进“转提促”作风建设集中整顿,聚焦营商环境和干部入企服务等工作进行大走访,督导“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到实处。召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研究出台《社旗县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召开“清廉单元”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大力营造浓厚清廉氛围,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效果。

  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唐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作风破局,持续深化“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查“不担当”“中梗阻”“乱作为”等六类作风顽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凝聚高效发展合力,以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促进工作质效大提升,为高质量建设“四个唐河”提供坚强保障。

  宛城区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安保维稳、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作风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督促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全力冲刺四季度、实现全年红。

  连日来,淅川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5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探索风腐一体治理新机制,深入查找作风问题普遍发生背后的原因,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工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廉政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清明政治引领、清廉政府提质、清正干部塑造、清朗社会构建、廉洁文化润心五大工程,让不想腐真正入脑走心。(曾庆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8ae5ee5a54e34774aecd6feb644d0a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