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某某、章某某为社区书记俞某的父母,在该社区劳务用工支付中占比超30%。”月前,海宁市丁桥镇纪委收到了一条来自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平台发出的红色预警信息。
这条信息很快引起了该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注意。干部家属参加村社劳务工作,并获得报酬,这原是正常的劳务用工行为,但支付金额占比高达30%,这里是不是藏有什么猫腻?
“劳务用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这次的预警对象又是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必须小心查证,掌握事情真相。”该镇纪委书记表示,调查小组也随即成立。
调查小组一方面走访相关群众,了解劳务用工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劳务费发放细节问题一一核实。事实的真相也随之浮现出来。
原来,2018年,俞某在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后,利用职务便利,在社区劳务用工上优先安排其父母。这些年来,其父母从该社区领取劳务报酬总计11.3万余元,占到社区劳务费支出总数的50%以上。
“看这张票据,这同一项任务,为何俞某某签收的劳务费要比其他人高?”在台账资料审核过程中,调查小组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调查小组通过查证,发现2019年起,俞某未经班子成员讨论,擅自提高俞某某的劳务费发放标准,促使俞某某之后每次发放的劳务费,均比同期其他工人多100元。经核实,三年间,俞某超标准支付给俞某某劳务费达4000元。
随着调查抽丝剥茧地深入开展,藏在“大数据”里的“小猫腻”都无处遁形。除了超标准发放,在社区日常保洁工作中,俞某还3次重复计算了其父母的务工次数,导致重复发放劳务费580元。
面对调查组的谈话,俞某懊悔不已:“我对自己的约束性不高,认为这是正常的,没有履行好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责任,没有落实好‘四风’问题和‘七张问题清单’的自我查错纠错作风建设。现在我意识到,这是个极其危险的思想倾向,也是个腐败苗头,幸好组织及时给我指出,不然我的错误将会越来越大,今后我一定加强纪法学习。”
最终,俞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俞某多发的劳务费虽然金额并不大,但是俞某优亲厚友的‘小心思’,却是群众身边最痛恨的‘微腐败’。借助大数据的力量,各种‘小动作’都能更快更直接地暴露出来,基层维护群众利益又多了一个有效途径。”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问题查明后,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村社区结合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劳务用工情况清查,切实筑牢小微权力的藩篱。
(海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