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届张家口市委首次专项巡察工作启动。此次专项巡察共组建10个巡察组,利用半个月时间,分别对该市16个县区及经济开发区、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开展专项巡察。
此次专项巡察,重点围绕今年5月底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影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环境、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风险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的“十项清理”行动,开展摸底排查,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和各类监督整改情况等进行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此项行动落地落实。
本次巡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以立行立改、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重点监督各县区是否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问题清查起底工作,对照上报的问题清单,看是否存在排查不到位、不彻底、不精细,发现问题质量不高等;看是否存在问题台账填写不实不细、整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时限不合理等问题。
该市要求,各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着力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推动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县区任务清单和问题台账,聚焦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实地检查,对问题清理缓慢、矛盾解决缓慢的及时向县区党委反馈,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加大立行立改工作力度,建立“边发现、边整改、边完善”工作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深化思想认识,推动建章立制。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维护巡察干部形象。(张家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