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要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
赵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健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