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当事人任职文件等主体身份材料不完整,还有证据来源未注明……”近日,东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南马镇纪委反馈一件案卷的评查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基层办案能力,东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东阳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和《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理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明确由案件审理室对委机关办案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和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呈报协审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每一次评查的过程都是一次审理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东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相关评查标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审衔接、符合规范”八个方面54项具体标准,并依托案件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对照标准逐案评查,专项打分,实行一案一评分、一案一反馈、一季一通报,评查结果直接纳入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考核体系。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推进,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基层办案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东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乡镇纪委人员流动性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半路出家,办案能力相对不足,推行“乡案市审”和“案件评查”,通过“一对一”的精准指导,以老带新、熟带生的方式,结合以案促训、以干促训,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东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理乡镇报送案件446起,向乡镇纪委提出评查指导意见900余条。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后,对基层办案触动很大,特别是‘一案一评’的方式,更好地帮助我们提升办案能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湖溪镇纪委书记吴俊杰表示。
据悉,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年度案件评查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委将根据案件评查质量,结合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开展评优评差活动,对评选为“十佳案件”的单位予以考核加分。
此外,东阳市纪委监委建立“审训协同”机制,通过以案促学、以案代训等方式,对每一名到案件审理室顶岗培训的干部予以“一人一策一方案”,确保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同时该市还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解读党纪法规条文,解析办案思路、方法和程序,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体验式、实战式、交流式学习,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短板,进而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