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单位在对保留车辆进行日常管理方面制定了哪些制度?”“车辆申请审批表是否按规范填写?”这是郎溪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对飞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就保留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一幕。
据悉,开展此次专项督查最初源于该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不久前,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驻在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少数单位在对保留的公务用车进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除了掌握各单位保留车辆的出行记录外,你们还有哪些监管措施?存在哪些问题?”
“保留车辆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我们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公车改革时我们出具了相关规定,但时间久了,加上各个单位具体经办人员作了调整,部分重新购置的车辆可能在标识化上存有不规范的情形……”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掌握的情况,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又抽查了其他拥有保留车辆的驻在单位,发现存在未使用派车单等管理不规范行为,随即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单位,并督促立即整改,同时上报至县纪委监委。
自此,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及面地推动开展一类问题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切实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县纪委监委成立由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通过建立“室组区”联动机制,对全县各单位保留车辆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摸排公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压实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的通知》,向全县保留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单位,从严守公务用车纪律、严格用车审批程序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作之于细,累之成风。接下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通过强化‘线上+线下’同频监管,上紧公务用车管理‘安全锁’,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