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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违规兼职不应当

  • 时间:2022-12-13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想着在亲戚公司帮忙,自己靠本事领点辛苦费,也不算是什么大事,没想到竟然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近日,温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卫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时满脸悔恨地说道。

  此前,温县纪委监委接到匿名举报,反映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某房地产项目兼职上班,违规领取报酬。经分析研判后,该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集中力量开展取证工作,先后调取该房地产项目工作人员名单、财务支出凭证、卫某某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并与房地产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外部人员挂靠兼职情况。在掌握具体情况后,调查组直接找到了卫某某。

  “你跟某房地产公司是什么关系?房地产公司为什么给你转钱?”调查组人员直接问道。

  “这个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和我是远房亲戚,他手头资金紧张,我就借给了他一笔钱……”卫某某思索片刻,支支吾吾地解释道。

  “你借给他了多少钱?有借款合同吗?为啥公司每个月定期转账给你?个人借的钱需要走公司的账么?”调查组人员拿出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等材料追问道。

  “都是亲戚,没有写借条……我个人有张建筑类资质证书,就到亲戚的房地产项目挂靠兼职,提供些咨询和力所能及的帮助,项目上每个月给我发些工资。”眼见无法圆场,卫某某低下头道出原委。

  “即使你有相关资质,也不允许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职人员未经批准私自兼职取酬是违反规定的。”调查组人员语重心长地批评教育道。

  “我以为自己不负责这部分业务,没有利用公权力谋利,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就不会有啥后果。通过这次谈话,我知道了兼职取酬是违规的……”卫某某满脸通红,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经调查核实,卫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鉴于其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及时上交违规所得薪酬数万元,最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后,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整治活动,深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督促各单位对干部从业类资质证书及兼职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厘清底数、建立台账、严肃整治,从源头上把好干部队伍政治关、廉洁关。(王菁 柴丽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187347829be34e14a17c0326bd8dde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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