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届唐山市委第七轮巡察启动。本轮巡察共组建6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或“回头看”,巡察工作为期1个月。
本轮巡察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对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3个方面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注重下沉调研,将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升监督质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