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谈话函询作为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提高线索处置效率的有效方式,不断细化、深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
严把谈话函询监督核查“三道关口”,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被谈话函询对象所作说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监督执纪部门认真进行审核,对其中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要进行“再谈再询”;谈话函询结束后,要视情况抽查核实,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意隐瞒的,进行严肃追究;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从轻处理,充分体现对监督对象的信任和爱护,让监督对象更加相信组织、依靠组织。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9人次,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绝大多数拓展。其中,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65条线索,采信22件22人。(记者尉迟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