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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养老服务中心为何建起了村办食堂

  • 时间:2022-12-13
  • 文章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 作者:佚名

  “现在村干部福利好,每天都有免费午餐吃。”

  “说是办了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实际上都是给村干部吃的。”

  今年6月,浙江省安吉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汤口村开展村级巡察时,不少村民向巡察组提起了村里办食堂的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办食堂”“免费午餐”成了巡察组听到的高频词。

  “没人啊,大门都是锁着的。”为了一探究竟,巡察组挑着饭点赶往村民口中的村办食堂,发现被指为食堂的房屋大门紧锁,并没有村干部进出就餐。但透过窗户,巡察组看到屋内有不少炊具、桌椅,还有不少用了一半的油盐酱醋,并不像是闲置了很久。

  随后,巡察组找村干部谈话,旁敲侧击了解村干部如何解决中午就餐问题。

  “之前,我们是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搭伙的,按照成本付钱给食堂。2018年汤口村建成了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当年迁入了文化礼堂,之后就没搭伙了。”面对简单的例行询问,不少村干部却支支吾吾起来。

  在走访谈话的同时,查账组也有了新发现。在对汤口村财务监督中,巡察组发现该村村级财务有不少蔬菜肉类及液化气等食堂采购费用的支出,费用合计达到18973.4元。

  面对巡察组整理出来的各类财务收支数据,汤口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不得不承认了开办村食堂的事实。随即,县委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了问题线索。

  最终查实,2018年以来,汤口村将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建为村食堂,由村集体资金支付日常支出,由村报账员根据实际开支按季度向村干部收取餐费,退缴至村集体账户。食堂运营期间,累计用餐支出18973.4元,村干部仅缴纳餐费6120元,其余费用一直未予足额结算和缴纳。最终,蔡某某因使用集体资金垫付餐费开支而未及时收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剩余餐费12853.4元由相关村干部退缴至村集体账户。(浙江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212/t20221212_667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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