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工作,迅速采取措施对此前拖欠的租赁费进行追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坚决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今年10月份,汤阴县监察委员会向韩庄镇政府送达了一份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尽快按要求整改落实。
这份监察建议书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又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事得从此前某建筑公司租赁该镇1600余平方米集体土地,十余年没有及时交纳租赁费一案说起。
据了解,1999年韩庄镇政府对某建筑公司进行改制,后该建筑公司租用了韩庄镇辖区内一块1600余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作为经营场所,合同约定年租金8000元。签订合同后的前几年,该公司先是出现交付租金不及时的情况,后来由于镇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制度执行和租金催交方面存在缺失,导致从2006年以来该公司的租金一直拖欠未交。
今年5月底,汤阴县纪委监委相关审查调查室受命对此案进行核查,在调查组的追根溯源下,其中存在的问题很快被查清。针对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他们向韩庄镇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镇政府限期追交拖欠租金,并对全镇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再次发生。截至目前,该建筑公司拖欠的租金已全部追交到位。
“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也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我们要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运用好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孟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