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理,接下来,要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催办督办作用,解决82万元借款迟迟未追回等问题……”日前,开化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工作人员在案件推进会上明确下步工作方向。
今年年初,开化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件,反映时任县供销社主任华某某2013年违规将82万元社有资金出借给某企业,后因该企业经营不善,导致82万元资金一直未收回的问题。调查组调查核实后,华某某受到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建议你单位对违规出借82万元社有资金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单位的财务制度进行全面自查,深化标本兼治……”为杜绝“案结事未了”问题,今年8月,该县纪委监委向县供销社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承办单位、派驻机构“双跟踪”机制,通过集体约谈、定期回访、实地察访,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过筛子”,确保建议书“掷地有声”。
“借款人前几年因无法归还借款,被县法院司法拘留过,现在让他回来协商太难了。”“10年前的事了,我们都不是很清楚……”在跟踪监督过程中,回访督导组听到了各种畏难的声音。
“新官不理旧账,折射的是作风弊病!”了解到县供销社整改意愿不强的现状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不整改不松手,并多次协调县法院等部门进行会商。最终,在县法院的司法调解下,借款人同意将其投资的固定资产、商品等财产折价成部分现金一并归还县供销社。
82万元借款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县供销社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要求,对人、财、物等关键要素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查找问题6项、排查风险点14项、落实整改措施21项,制定落实岗位廉政风险“三张清单”,并进一步完善5项资产资金管理制度。
一纸建议书,既是“良方”也是“猛药”。据统计,今年以来,开化县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9份,推动整改突出问题206个,督促完善制度211项。
“我们将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持续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放大‘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监督效能。”开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