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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探索实践非公企业"四种形态"运用

  • 时间:2022-12-2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非公企业党员95人,其中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酒驾、行贿、赌博等为易发多发问题……这是乐清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在非公企业“四种形态”运用上的成绩单。日前,该市召开加强非公企业“四种形态”运用工作动员部署会,为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在非公企业党组织中进一步落地生根按下启动键。

  “我市共有1600多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员8000多人,占全市党员人数的11.6%,然而非公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近年来,该市个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业务外包等环节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如何用“四种形态”的探照灯照亮非公企业党员监管的盲区,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该市纪委监委确定正泰集团、德力西集团等20家非公企业作为试点,并开展了座谈会、业务培训等,编制发放包含“四种形态”运用依据及具体流程的《指导手册》,还为试点企业配备专属“清廉建设管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信访举报、调查处置、宣传教育等方面制度机制。

  “我们集团长期反腐倡廉的实践已经充分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红利,接下来将会在‘四种形态’运用上积极探索,把党员监督、抓早抓小这一块做实。”参加培训的正泰集团负责人表示。该集团在今年8月被评为“全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1998年便设立温州市首家民营企业党委和纪委,累计查处涉纪问题500多个,移送司法机关11人,追回经济损失2800多万元。

  此项工作的推进提升了正泰集团纪委挺纪在前的意识。集团纪委会同监事会、人事行政等部门,对企业党员行为规范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企业党员的违规行为,同时,在调查处理违规员工时重点核查其是否为党员身份,对于违规违纪的党员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的基础上,还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今年以来,集团纪委已对30多名违规党员开展提醒谈话等处理。

  乐清市纪委监委还建立“室地企”联动机制,要求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织全程指导各非公企业开展党员监督和“四种形态”运用,同时按照分片联系机制,在遇到重大问题或难题时,由相关纪检监察室介入处置,多方共同发力推动该项工作顺利铺开。

  “我们要立足非公企业党员小、散、远的实际,积极实践、下足功夫,做深做实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内监督成为企业的重要生产力。”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室地企”联动机制,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模式、典型案例,力争形成具有乐清辨识度的工作品牌,为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贡献力量。

  (乐清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qlzjnwtx/qinglianminqi/202211/t20221125_7645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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