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会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
张会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曹妃甸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会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曹妃甸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