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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那些“刻”在卷宗上的名字

  • 时间:2022-12-24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们是思茅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按照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与你进行谈话。”

  这是我作为一名案件审理主审人,第一次挂帅和工作对象交锋,也是我走上纪检监察岗位一个多月来,开启的第一次审理谈话。看着她攥得很紧的双手,说实话,我比她还紧张。

  “今天请你来,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与你进行谈话,核实你的错误事实,听取你本人对组织处理的意见,并了解相关情况。”

  自问,在基层工作很多年,也是经受过风浪、扛得过压力的人,怎么一个审理谈话就紧张了?我捋了捋的思绪,迅速在自己脑中过一遍谈话提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稳定谈话对象的不安情绪,顺利完成了审理谈话全过程。

  是怎样一种工作经历,让我对待案件审理如此紧张?

  初识纪检监察工作,要从2018年参与思茅区委巡察工作说起。40多天的巡察工作,与巡察组的同事们参与谈话、调阅档案资料,见证了他们严肃地对待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和老纪检人罗大爹一起开展走访谈话时,听他讲了很多典型案例情况,让谈话对象接受教育的同时,对我们自己也是一种警醒。也是那时,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粗浅的认识。

  今年8月,我从思茅区委宣传部到乡镇纪委任职。开展提醒谈话、组织警示教育、化解信访问题、处置问题线索……一个个新任务接踵而来,强烈的本领恐慌一时间让我无所适从。为了尽快进入角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工具书成了我办公桌上的“常客”。翻开这些书籍,晦涩难懂的法规条例,谈话函询、移送审理等专业术语,让我倍感举步维艰。

  9月19日,区纪委监委通知我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为期三个月的案件审理协助工作也由此开始。看着满柜子的案件和不断移交过来的审查卷宗,我不由地想“这么多的案件需要审理,是怎样的‘拼命三郎’才得以完成。”

  近两个月的审理工作,证实了我的想法。

  “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和‘出口’,肩负着案件查办过程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职责。案件审理程序严谨、管理规范,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严之又严。”主任耐心地告诉我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让我养成了较真的性格。案件质量是终身负责制,我们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专业、高效的工作对得起组织的这份信任。”主任的话,让我陷入了沉思。

  从初识工具书中晦涩难懂的法规条例,到乡镇案件办理程序及要求,在一宗宗案件审理中,我逐渐储备了一定的案件办理知识量。主审名单上的签名,是职责、是荣耀,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那些“刻”在卷宗上的主审、协审名字,是值得钦佩的。也许你会觉得审理人斤斤计较、不通情理、甚至有些古怪,但也正因为他们“较真”地对待每一个案件,才会实现今天办案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这句话一直提醒着我,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审理、审查的每一个案件,始终保持敢于拼搏的决心、坚持学习的恒心、公平正义的信心,用好手中的权力,对得起自己签下的每一个名字。(思茅区纪委监委 黄明玉 || 责任编辑 陈雪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jijianrenshouji_1201/115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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