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记载,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晋国欲攻打虢国,而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经过虞国,于是晋献公就给虞国送来了美玉和名马,请求军队从虞国土地经过。
面对唾手可得的“不当之利”,虞国陷入了纠结,大夫宫之奇向虞君谏言:“虞虢两家表里相依,是腮帮与牙床、嘴唇与牙齿的关系。唇亡则齿寒的道理,谁能不知呢。晋国的贪心不能放纵,晋国的野心不得不防。”虞君自我安慰道:“不会吧!晋侯与我是同姓同宗,哪能害我呢?”虞君如此说,其实已道出想要晋国礼物的意思。宫之奇几番劝谏无果后,便带领自己的家族离开虞国。
那年冬天,晋军灭掉虢国,虢公丑逃走。晋军返回时,偷袭灭掉了虞国,此时的虞君方才悔恨交加,深深自责当初没有听从宫子奇的话。
《吴越春秋》有言,“高飞之鸟,死于美食;深泉之鱼,死于芳饵。”虞君即是勘不破舍本逐末、因小失大的道理才落得国破家亡。宫之奇因其远见卓识,在史书上留下了“智者窥祸于未萌”的美名。
而同样在春秋时期,宋国贤臣乐喜面对“美玉名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有一次,宋国有人获得了一块美玉,出于对乐喜的尊敬,拿来献给他,乐喜谢而不受。献玉者以为乐喜不相信是宝玉,便说:“已请行家做过鉴定了,确实是稀世美玉。”乐喜淡然一笑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美玉为宝,我若接受了你的珍宝,咱们双方就都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还不如各人持有自己的珍宝。”“辞玉不受、不贪为宝”,乐喜的品质为人敬仰,这则故事也世代相传至今。
唐朝诗人周昙对虞君的遭遇有感,赋诗云:“虞虢相依自保安,谋臣吞度不为难。贪怜璧马迷香饵,肯信之奇谕齿寒。”明代学者陈第读《子罕弗受玉》后,钦佩之情油然而生:“宋之子罕,不贪为心。利之靡溺,物孰能侵。”子罕是乐喜的字。
虞君与乐喜面对“美玉名马”,一取一舍,结局迥异。甜情蜜意的背后,未尝不是刀光剑影,阴谋算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应分清何为“应得之利”,何为“不当得利”,在“义利之辩”这门功课上可不能马虎大意,而应时常留心,因为“义利之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反复上演。
荀子有言:“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所谓义,就是在其位,谋其政,一切出于公心,自可“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反之,则利欲熏心,本末倒置,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穿越千年的时光浩渺,史书早已斑驳,所谓美玉名马不过是云烟,但鉴往知来,向史而新,也许,这就是读史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