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抓实工作,厦门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市实际,出台措施,从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四个方面,以具体化的监督内容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有效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监督要有抓手,我们出台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的这些措施,就是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提供‘靶向’,防止监督泛化、虚化。”厦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
为做实政治监督,厦门市纪委监委深化委领导挂钩监督和项目化监督两项机制,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第四纪检监督室聚焦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点任务细化举措,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督查,梳理列出市国资委党委6项、市属国企党委10项、市属国企纪委9项任务清单。以“三个清单”为抓手,以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市国资委研究提出5个方面21条具体贯彻措施、出台11项制度。
把日常监督做深,要抓住关键人、盯住关键事。做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让巡察成果“颗粒归仓”是做好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一纪检监察室全过程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经过30多次的走访座谈、面对面沟通、逐条逐项审核把关,推动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9家联系单位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严把整改质量关。监督过程中,还重点提出整改时应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建章立制应体现新举措新方法等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厦门市纪委监委把握“结合”与“落实”的切入点,精准选取主题开展专项监督。第二纪检监察室持续深入开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惩治涉粮腐败和开展纠治工作的基础上,着眼案后整改,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先后制发6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48项。日前,在厦门市纪委监委的积极推动下,《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得以顺利高效出台,这标志着厦门市保障粮食安全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针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近日,第五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全市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专项监督,先期启动调研工作,先后走访了湖里区、海沧区教育局及翔安一中、海沧一中、厦门一中、同安一中、金尚中学等多家单位,了解各单位教育资源分配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难点堵点,督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要把基层监督做强,就要赋能基层规范治理。这其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是尤为重要的一环。市区纪委监委统筹谋划、下沉一线,对全市行政村、村改居按比例开展重点抽查,指导督促镇街纪委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一肩挑”人员责任落实、用权规范。第三纪检监察室细化监督内容,建立监督清单,明确6个方面42项具体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在集美区、翔安区建立工作联系点,指导基层探索完善对村“一肩挑”人员的监督方式,着力破解村级监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