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镇单某酒驾案事实表述不够清晰。且该案协审尚未通过,镇党委就召开会议对其进行了讨论,违反了处分审批程序……”日前,在嵊州市纪委监委会议室内,2022年第四季度的案件质量评议活动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仔细对照《案件质量量化评议办法》,对70余个案件予以评分并评定等次。其中,金庭镇单某酒驾案因错漏较多,被评定为D等。
拿到被赋“差评”的案件和问题清单时,金庭镇纪委委员楼越富脸上有些火辣辣的。他坦言,自己办案时光顾着注重证据材料的完整,却忽视了程序手续的规范,这个评级和扣分不冤枉。日后,自己一定会多加学习程序规定相关业务,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近年来,嵊州市纪委监委立足于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与质量评查的结合文章,制定实施《案件质量量化评议办法》,着重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条文适用等方面细化36项评议内容,并设置评议“扣分制”。“我们以一季度一评议的方式,对镇街纪检监察组织、派驻机构的案件质量开展评查,并根据问题进行扣分。最终,按得分由高到低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案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防止案件评议“走过场”,强化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嵊州市纪委监委对于“无差错”的A等优秀案件给予“好评”,纳入年度考核加分项,对于B、C等案件则以问题清单形式下发给案件承办组织,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于D等案件,则在要求整改的基础上给予“差评”,纳入年度考核扣分项。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已评议2022年度案件242件,发现案件问题490余个,评选出A等案件18件、D等案件4件,分别在考核中予以加扣分。
“被赋‘差评’和考核扣分无疑是一种鞭策,让我们红脸出汗,及时发现自己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失分点’,更有针对性地提升业务能力。”甘霖镇纪委副书记黄海说道。据悉,自开展案件评议活动以来,面对案件审理室评议人员对案件质量的各种“找茬”和“挑刺”,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派驻机构办案人员越发积极主动地与案件审理室开展业务探讨学习,与兄弟单位比较所获考评成绩,主动发现自身短板不足,学习他人办案长处,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问题发现源于个案,整改却不能局限于个案。为此,嵊州市纪委监委紧贴案件评议中发现的各类易发多发问题,针对办案实践中存在的认识理解不统一、定性量纪不精准、处理处置不妥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和重难点问题,制作下发适用于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机构的“案件质量提醒函”及8套“案件模版”,变“个案评议”为“普遍指导”。
“推行案件评分评级工作机制,让每一个案件经历季度考核、年终‘大检’,既推动案件查办质量、干部业务能力实现双提升,也促进考核评价机制更优化。”嵊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嵊州市纪委监委将不断健全完善《案件质量量化评议办法》,并以规范案件审理为重要抓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实务培训与动态管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组织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策略的能力。
(嵊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