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鹤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委统一领导,抓牢主体责任。该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案发单位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总揽全市以案促改工作,确保其鲜明的政治性、方向性、系统性。将以案促改纳入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推动形成明责定责、督责促责、追责问责的闭环链条。
纪委主导推进,扛稳监督责任。该市纪委积极主导推进,市纪委全会专门对深化拓展以案促改作出部署,督促推进全市以案促改工作高质量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标准,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方案制定是否科学、查摆问题是否深刻、整改问题是否到位、制度建设是否管用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监督检查,推动相关单位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远机制。
案发单位贯彻实施,压紧落实责任。各单位切实担当起整改落实全面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上集中发力,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个性问题集中整改、共性问题系统整改,确保责任落实、整改落地,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委(党组)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级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2022年以来,该市共开展警示教育3680次,受众11万余人,印发案例通报199期,标本兼治综合效果持续显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陈丽杰 夏奉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