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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集体利益的村干部栽了

  • 时间:2023-01-3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在部队入党,已有20年的党龄,没想到为了一己之私犯了大错。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近日,面对处分决定时,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紫霞村原村主任韩敏直言悔不当初。

  2014年1月,在村民的支持下,刚过而立之年的韩敏顺利当选村主任,彼时的他斗志昂扬,与村“三委”干部们一起努力拼搏,干了不少实事,村里获得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与此同时,村内落户企业也越来越多,成为周边小有名气的小康村。

  成绩有了,威望也有了,韩敏在村级事务决策上反而开始瞻前顾后。2016年上半年,承包村里农用地的某生态农业公司负责人陈某,私自与某市政公司负责人张某签订协议,向地里偷倒渣土。这一违法行为很快就被发现,但在如何处置上韩敏却犹豫了。

  “张某在村里很有‘势力’,陈某还是我的发小,不想闹得大家不愉快。”再三权衡后的韩敏选择了大事化小,只进行了有限的言语劝阻,其他村干部看样学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最终经过村委会跟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决定,接受了渣土已倒的既定事实,要求陈某向村里缴纳100元/车的倒土费,补办了相应的审批手续。此举在村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凭感情”办事,不顾集体利益,韩敏这一性格让土方老板们看到了机会。2018年中旬,尝到倒土甜头的陈某打算“重操旧业”,于是找到韩敏,希望帮忙推进一下办理倒土许可证的进度,和村民代表们也说点好话。为表诚意,陈某还特地送上5万元现金,并拜托韩敏“渣土证的事多上心”。

  “最开始我是犹豫的,毕竟外运土方进村明显违规,但我安慰自己,如果陈某从倒土方里赚了钱,村里就有租金进账,我也有好处可以拿,大家多赢嘛……”在接受组织谈话时,韩敏回忆起当时的自欺欺人,甚至觉得有点可笑。

  在韩敏的帮助下,渣土证申请完成了村里的流程。虽然主管部门没有批准,陈某考虑到韩敏的身份,对5万感谢费只字不提,大家心照不宣。

  2020年6月,韩敏违规同意村民韩某在其租用的村集体土地上倒土,并擅自向主管部门提供盖有紫霞村村委会印章的《情况说明》,致使韩某违规倒土20余车,非法获利人民币2.2万元。

  2022年1月,萧山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韩敏收受他人好处、纵容违规倒土的检举控告后高度重视,会同新塘街道纪工委成立联合调查组,经过实地走访、谈话取证等工作,逐步查实了韩敏的违纪行为。9月,韩敏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等多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另有3名涉案的村干部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针对韩敏案暴露出的问题,萧山区纪委监委责令紫霞村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向新塘街道党工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完善土地日常巡查和保护制度。截至目前,紫霞村涉案土地已完成修复工作,后续复耕正有序推进中。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211/t20221121_7611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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